一、 投加量的一般控制:
投加量可分为两部分:一部分是为了杀灭**除藻类、蚤类、氧化有机物等而消耗的量,这部分和原水水质情况有关,另一部分是剩余量,是为了满足水在管网中有持续**能力,现国标规定出口不低于0.1mg/L,但在夏季应相应提高。在夏季水温高时二氧化氯在水中衰减散失的比较快,但不宜过高如果超过0.5mg/L,水在加热时产生异味(崔福义)并增加出水厂水的色度,增加亚氯酸盐、氯酸盐含量。应多点投加充分发挥二氧化氯在低浓度时灭活性突出的特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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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5/8/2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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